食品检疫类|乳制品检疫

分类:
政策法规
作者:
津通报关
浏览量:

乳制品编码范围:0401100000-0406900000,1901101000,2106909001,2106909090, 3501100000。

入境乳制品,业务归属属于食品化妆品,抽批比例;30%

需要准备单证及信息
 
一、贸易性单证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运单
 
二、监管类单证及信息;
1、输华乳品官方卫生证书原件。
2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
3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(仅生乳、生乳制品、巴氏杀菌乳或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需提供)贸易合同签订前向入境口岸直属海关办理;
4、检测报告
5、预包装食品提供:
  a、英文标签及中文标签样张、英文标签翻译件;
  b、标签中所列进口商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  c、标签中强调 某一内容,如获奖、获证、法定产区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,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,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;
  d、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,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(即营养成分检测报告);
6、进口食品信息申报清单,内容应包括品名、品牌、原产国(地区)、 规格、数/重量、总值、生产日期(批号)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,并与报检信息一致。没有品牌、规格的,应当标明“无”;
7、国内收货人、国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在海关总署备案号;
8、收货人上一批次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;
9、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注册证明(2018年1月1日后)
10、原产国为日本的产品需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(部分产 品需提供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);
11、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(国务院令第503号)。
 
三、其他资料:
  合格保证书
 
特殊要求:
1.输华乳品官方卫生证书(提交单证原件<荷兰除外>)
2.日本官方原产地证书及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(提交原件).
 
中国2019年乳制品进口现状:
 
2019年8月我国奶粉进口量为102448吨,同比增长6.5%,进口金额为480536万元,同比增长10.2%;1-8月进口量为965128吨,累计增长22.5%,进口金额为3894127万元,累计增长25.3%。
 
 
 
 
规范性文件依据: 
 
1.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(质检总局令第 144 号);
2.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(质检总局令第 145 号);
3.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(质检总局令第 152 号);
4.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(质检总局 2015 年第 152 号 公告);
5.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(质检总局 2013 年第 133 号公告);
6.质检总局关于实施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 的公告(质检总局 2013 年第 53 号公告);
7.质检总局关于调整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实施要求 的公告(质检总局 2015 年第 3 号公告);
8.关于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(质 检食函[2013]110 号);9.关于发布《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》及《食品进口记录 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》的公告(质检总局 2012 年第 55 号公告);
10.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(质 检总局 2011 年第 44 号公告);
11.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(国质检食函 [2011]411 号;
12.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(质检总局令第 62 号);
13.关于日本启用新版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产地证明的通知 (质检食函[2015]91 号);14.《关于印发日本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产地证明样本及签 发机构签章样张的通知》(国质检食函〔2011〕866 号);
15.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产 地证明签发机构和签章样张的通知》(质检办食函〔2013〕600 号)
 
 
文章来源:贵妃关务工作室
关键词:
津通报关
乳制品进口报关
红酒报关
进出口清关
商品预归类
全国报关公司
天津报关公司